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

    

学校各部门:

根据《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社科司函〔2026〕29号),现将我校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内容

本次申报除专项任务项目外,不设课题指南,设重点研究方向。申请人应聚焦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这一任务,坚持正确政治方向、价值取向、研究导向,将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,鼓励采取学科交叉融合的方式,围绕相关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。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,认真凝练、自主拟定研究课题,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、准确、简洁。

(一)重点研究方向

1.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。运用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资源,深化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研究、学理化阐释,阐发其中蕴含的道理学理哲理,着力揭示科学体系、真理内涵、实践伟力、历史贡献和世界意义。

2.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。立足中国国情,突出问题导向,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主题,开展对伟大实践的系统性总结和学理性提炼,把中国经验提升为中国理论。

3.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研究。深化“两个结合”,坚持文化主体性,把握中华文明具有的突出特性,开展中国历史文化研究,加强对史料文献的整理和研究,鼓励基础研究和冷门绝学长期积累。

4.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和国际传播研究。坚持研究与普及并重,推进研究成果的通俗化大众化表达。立足世界文明演进历程和人类社会发展走向,推动文明交流互鉴,拓展中国学术国际视野和国际影响力。

5.新兴学科领域前沿问题研究。聚焦前沿学科交叉领域,强化跨学科理论创新,推进前瞻性理论建构。顺应数智时代发展,探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式变革,推动数据驱动与人机协同深入融合,着力提升我国在新兴前沿领域的学术原创能力。

6.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问题研究。立足各学科基础知识体系,深入研究阐释各学科学术发展历程中的基础理论、核心范畴、基本命题和经典议题,强化对学科发展史、研究方法论和学术思想史的创新研究,夯实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理论根基。

(二)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

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。具体类别分为:规划基金项目,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;青年基金项目,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;专项任务项目,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、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,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。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,本次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、新疆项目、西藏项目。

(三)项目申报范围

申报范围包括:1.马克思主义理论;2.中共党史党建学;3.纪检监察学;4.公安学;5.哲学;6.理论经济学;7.应用经济学;8.法学;9.政治学;10.社会学;11.民族学;12.教育学;13.心理学;14.体育学;15.中国语言文学;16.外国语言文学;17.新闻传播学;18.考古学;19.中国史;20.世界史;21.艺术学;22.管理科学与工程;23.工商管理学;24.农林经济管理;25.公共管理学;26.信息资源管理;27.国家安全学;28.设计学;29.区域国别学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。

(二)实行限额申报。我校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。

(三)申请人须为高校教师,能够实际承担、组织研究工作;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,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,否则视为违规申报。

(四)申请人除符合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外,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
1.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(含副高)或博士学位;

2.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(1986年7月12日以后出生)。

(五)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:

1.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;

2.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,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;

3.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;

4.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;

5.连续两年(指2024、2025年度)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。

三、申报办法

(一)教育部直属高校、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,地方高校以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为单位,其他有关部门(单位)所属高校以教育司(局)为单位(以下简称申报单位),根据申报名额进行集中申报。不受理个人申报。

(二)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。申请人注册个人用户账号(不需经科技部审批),或通过已有的个人用户账号登录社科网“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”https://sinoss.moe.edu.cn/(以下简称申报系统),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。

(三)自2026年6月18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。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下载《申请评审书》,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,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。待立项公布后,已立项项目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申报材料至科学技术部,由科学技术部统一寄送至省教育厅。

(四)《申请评审书》启用2026年新版本,以前版本无效。申报书必须填写学校代码“14311”,不填或填错,科技部将无法审核上报。

(五)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。《申请评审书》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(包括学校简称、涉及的研究机构等)、姓名等有关信息,否则作废。

(六)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,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发现查实,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。

(七)项目经费按照《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〔2021〕285号),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,科学合理、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。

四、我校申报时间安排

因该项目实行限额申报,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29日。

(一)申报人须在2026年6月29日16:00之前完成《申请评审书》,并将《申请评审书》电子版发送科学技术部任珂老师邮箱:879461555@qq.com;

(二)2026年6月29-7月4日,科学技术部进行形式审查并视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,择优选择2项进入系统申报;

(三)2026年7月5日16:00,网上上系统提交最终版《申请评审书》,逾期不予受理。

附件:1.教育部2026年度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

附件:2.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

附件:3.学科代码表

附件:4.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

附件:5.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

附件:6.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

科学技术部

2026年6月22日

(联系人及电话:科学技术部 任珂,13825009808)